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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标识标注不规范案件办理指南(试行)》全文
专栏:最新公告
发布日期:2019-02-22
阅读量:2678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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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标识标注不规范案件办理指南(试行)》印发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严格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规范专利行政执法工作,近日

《专利标识标注不规范案件办理指南(试行)》印发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严格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规范专利行政执法工作,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专利标识标注不规范案件办理指南(试行)》(下文简称《指南》)。


根据专利法等相关法规规章,《指南》对专利标识标注行为作出了细化规定,将查处假冒专利与标识标注不规范行为作出严格区分,统一办案标准与程序,规范办理此类案件。《指南》由正文和执法文书表格两部分组成,其中正文包括概述、标注不规范行为的认定、标注不规范行为的处理等三章。


《指南》的制定是全系统多年执法实践的总结和提炼,是履行机构改革赋予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导专利商标执法职能的具体措施,是推进依法治国和实行严格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举措。下一步,国家知识产权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严格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做好《指南》的宣贯培训工作,进一步加强对专利标识标注行为的监督管理,完善专利行政执法规范,引导和规范当事人正确标注专利标识。(蔡健炜 王志超)



国家知识产权局文件


国知发保字〔2018〕39号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专利标识标注不规范案件办理指南(试行)》

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


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严格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加强对专利标识标注行为的监督管理,规范专利行政执法行为,鼓励、引导和规范当事人正确标注专利标识,根据专利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制定《专利标识标注不规范案件办理指南(试行)》,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在执行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有关建议请及时报告。我局此前发布的其他有关规定与本通知相抵触的,依照本通知执行。


特此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19年1月2日


(联系人及电话:蔡健炜 王志超 62083312 62083856)



附件:https://mp.weixin.qq.com/s/cdHiF8t77dpl05xz0FX4p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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