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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关于调整专利费减备案业务办理方式的通知
专栏:最新公告
发布日期:2020-04-03
阅读量:1977
作者:致信伟盛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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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方便申请人办理费减备案业务,简化相关业务流程,自4月7日起, 申请人在提交费减备案请求时,可以电子形式上传证明文件,无需寄交或面交至审核机构。特此通知。

关于调整专利费减备案业务办理方式的

通知

 

方便申请人办理费减备案业务,简化相关业务流程4月7日起, 申请人在提交费减备案请求时,可以电子形式上传证明文件,无需寄交或面交至审核机构。特此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审查业务管理部        

2020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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